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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是如何清偿债务的?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那么,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该如何清偿债务呢?莆田律师在下文,来告诉大家相关问题的答案。

  借款人欠多人债务, 同时被多人起诉,需要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一个债务人同时有多方债务,多个债权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法院是同一个法院,则该法院会并案处理,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指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3、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4、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是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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